“水利+检察”联合行动 助力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
复苏西辽河生态环境是“国之大者”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强化依法治水,5月以来,松辽委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、水利厅联合开展西辽河干流专项执法监督行动,持续加大西辽河流域执法监督力度,以高效有力的执法监督行动助力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。
自2023年松辽委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、水利厅联合建立松辽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来,各方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,汇聚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
此次联合行动是松辽委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、水利厅针对当前时期西辽河干流主河槽禁种工作,在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,首次在西辽河干流区域开展水利与检察部门联合专项执法监督行动,既是一次监管路径的有益探索,也是一次执法方式的创新实践。联合行动重点对西辽河干流全线402公里28个河段进行了抽查,移交了5个疑似违反主河槽禁种规定的问题线索。经抽查发现,西辽河干流分区管控工作暨主河槽禁种工作落实情况、各级河长履行河湖治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总体良好,切实做到了“护河有责、治河尽责”。
通过开展本次联合行动,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对西辽河干流主河槽禁种工作的认知,对执法部门依法履行执法检查、执法巡查职责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,同时也全面增强了相关部门、单位复苏西辽河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下一步,松辽委将常态化开展春耕期西辽河干流全线联合执法监督,持续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,为实现“力争实现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”目标提供有力保障。
松辽委政法处、水资源处、河湖处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、水利厅以及6个市、县(区旗)水行政主管部门、检察院和相关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参加联合行动,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派员现场指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