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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辽委组织开展老哈河、孝庄河典型河段联合会商

发布时间:2026-04-13 16:54:23 来源:松辽水利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,加强流域与区域间协调配合,协同推进老哈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,高质量推动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,4月8日至10日,松辽委会同辽宁省、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办成立联合工作组,对老哈河、孝庄河典型河段开展联合会商,并同步开展老哈河红山水库下游河道管理情况调研。松辽委副主任廉茂庆,辽宁省水利厅副厅长马兆龙,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刘兵正,朝阳市委常委、副市长孙永东,赤峰市副市长付守利参加联合会商。

工作组现场查看了老哈河省界段、红山水库入库段和下游河道以及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等情况,并就老哈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、禁限种管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会商,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建议。

工作组强调,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两个坚持、三个转变”防灾减灾救灾理念,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,维护河道行洪功能,确保老哈河行洪安全,进一步加快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进度,尽早将其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。一要按照水利部关于阻水片林、围堤、高秆作物清理整治的工作部署,以及辽河防总和辽宁、内蒙古两省(自治区)有关要求,尽快完成相关问题清理整治。二要继续严格实施老哈河禁限种管控,春耕前发布禁限种公告,明确主河槽禁种管控要求,积极推进滩区种植结构调整,严禁种植高秆作物,推动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不稳定耕地有序退出。三要牢固树立流域“一盘棋”思想,多方筹集资金,尽快组织实施老哈河河道主槽整治、堤防达标建设等综合治理措施,切实保障老哈河防洪安全。四要全力推进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,锚定“河安湖晏、水清鱼跃、岸绿景美、宜居宜业、人水和谐”目标,统筹防洪保安全、优质水资源、健康水生态、宜居水环境、先进水文化,高质量完成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任务。

松辽委,辽宁省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,有关市县及红山水库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参加联合会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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